山西省33 个县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
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之后的战略性任务,是促进教育公平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直接体现,更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性、先导性、全局性工程。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明确,到 2018年,全省119个县(市、区)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。
精准施策抓均衡,共享发展促公平。
以优质学校带动普通学校,实现市区义务教育协同、充分、优质、均衡发展。